□ 李红军
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演员马伊琍和青年歌唱家谭晶都在微博上呼吁过,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过相关建议。然而,这一困扰哺乳期妈妈们的难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怎样做好这项民生工程?广东省广州市给出了答案——10月29日,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条例》的决定。将促进母乳喂养写进地方性法规,广州属于全国首次。
(12月17日《法制日报》)
公共场所建母婴室,而且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广州市可谓开启了母婴福利“新时代”。此举让人如沐春风,令人值得期待。
对于正处在哺乳期的女性来讲,在公共场所给婴幼儿哺乳是她们面临的最大尴尬。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幼儿,有些女性只能用很简单的方法遮人耳目,或用背包,或用风衣、丝巾,尽管如此,还是让人感到有些不适,毕竟众目睽睽之下给自己的孩子哺乳让人感到尴尬。
公共场所建母婴室应成为社会共识。一方面,此举凸显了人性光辉,让人感受到人间温情,有利于促进人口增长。眼下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有些年轻夫妇本想生育二胎,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羁绊,譬如出行不方便、哺乳不方便、工作压力大等,则有可能降低他们的生育欲望。及时消除育龄夫妇的生育障碍,不断释放人口红利,无疑能进一步提高这些育龄夫妇生育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体现了改革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良好初衷。改革开放的目的就是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彰显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母婴室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直接考量着地方政府的民生关怀。据悉,《条例》明确规定了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医疗机构在支持和保障母乳喂养方面的责任,详细规定母婴室和哺乳室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并对母婴室的建设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小小母婴室,蕴含大情怀。这方面,广州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要求母婴室成为公共场所标配,对于正处在哺乳期的女性来讲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这样的举措值得期待。条件具备的一些省市不妨借鉴这一做法,让母婴室作为公共场所标配成为社会共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