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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网店经营行为规范》用标准规范网店经营行为

2019-12-17 09:59:3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石荣军 记者蔡美萍)日前,记者在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靖江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的泰州市地方标准《网店经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12月12日开始实施,用标准规范网店经营行为,在全国尚属首例。

近年来,靖江市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出台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靖江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60%以上、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达20%以上,把靖江建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自2017年下半年起,靖江市开始谋划制定标准,以“标准化+”引领全市网店规范经营,尝试走出一条促进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良性融合的改革之路。

2018年2月,《规范》标准起草小组成立;2019年10月,《规范》通过泰州市标准审查会审查,同年12月,《规范》发布。《规范》参考了《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22部,文本包含范围、术语和定义、经营主体、经营客体、经营行为等;列出了网店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销售商品应遵守的规定,商标、广告、合同规范使用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内容等;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办的各类网店,包括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从事经营活动的微商。

《规范》实施后,将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靖江市清之坊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新从事网络销售多年,他说:“《规范》简单明确、方便操作,为网络经营者规避多种经营风险。”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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