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理事局、执行委员会、中央办公室、管理咨询委员会等。
理事会是IEC的最高权利和立法机构,成员包括所有正式成员国国家委员会主席、IEC现任官员和所有前主席、理事局成员。正式成员国国家委员会主席具有投票权,每个国家只有一票;准成员国国家委员会主席不属于理事会成员,仅以观察员身份参会。
理事局是IEC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将日常管理和运营职能等IEC所有工作管理权委托给理事局。理事局的所有决定均向理事会报告。理事局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一次在日内瓦,一次在理事大会期间。理事局成员包括理事会选举的15名成员(包括每个常任理事国的1名成员)和IEC官员(无表决权,分别为IEC主席、卸任主席、候任主席、副主席、司库、秘书长)。理事局成员在参与理事局工作时不代表其国家委员会、任何特定行业或协会。他们将为整个IEC的利益而工作。
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和理事局的决议、准备理事局会议议程和文件。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中央办公室的运营,并与国家委员会沟通。执委会由IEC官员组成。包括:IEC主席、卸任主席、候任主席、IEC副主席、司库、秘书长。
中央办公室是IEC所有活动的中心,中央办公室通过向TC/SC、NC提供支持的方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办公室监督章程、规则导则、指令等的正确实施,并在EXCO的监督下执行理事会和理事局的决定。
(本报记者 徐 风 整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