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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查处一起利用社交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9-09-10 11:12:2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黄凯文 何正君)近日,从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获悉,南宁某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受益者的名义,在某社交平台发布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短视频广告,被责令整改并罚款2000元。据了解,这是广西首例被查的短视频社交App违法广告案。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媒体类型层出不穷,在此基础上,也应运而生出一批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社交APP新媒体平台,以及依附其上的新营销方式,其以发布成本低、形式多样、视觉冲击感强、年轻人受众多等优势,成为互联网违法广告新的“沃土”。

南宁某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提高知名度,向受众展现自家教育培训实力,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短视频广告。据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执法人员介绍,广告内容展示学员参加公务员考试后与培训教师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截图里有“89.1分!”“厉害了,选择××(培训机构名称)是对的!”等内容。该视频广告中出现的学员,均是参加这家教育机构培训后,在公务员、教师和事业单位招考中取得良好成绩的受益者。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显然,该培训机构已违反上述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对方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共2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行业宣教,指导市场主体增强守法意识,督促市场主体深入学习广告法规,确保广告导向正确、内容合法。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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