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揭方斌 王俊华)日前,江西省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及时调解了一起汽车“跛脚”消费投诉案,既保证了车主平安驾驶,又化解了一起消费矛盾纠纷。
日前,消费者龚某称他开小车路过南城沙洲镇一路段时,车辆的右前轮被一破损水泥路面割破,随后花700元在附近王某轮胎修理店换了一条新轮胎。由于车主当时没有在意,换了新轮胎后便上路行驶,但总觉得开起来没有原来平稳顺畅。
不久前龚某的亲戚无意中发现其小车右前轮尺寸与其他轮胎不同,原装轮胎型号为215/55/R18,而新换的轮胎为225/55/R18,明显汽车修后成了“跛脚”,存在行车安全隐患。龚某遂要求王某退轮胎退款,店主声称轮胎没问题可使用不同意退,双方各执一词,无奈之际,龚某便拨打12315进行投诉。
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徐家分局工作人员接到转办投诉后,立即前往调解处理,指出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存在提供不符合同一标准产品的行为,并经反复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同意龚某弥补150元的轮胎磨损费给王某,王某退还给龚某550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