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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把选择权还给收件人

2019-07-24 09:53:52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岳 倩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消息发布后,引起网友强烈关注。

作为近几年才出现的新鲜事物,大街小巷设置的智能快递箱解决了快递派送“最后100米”问题。因为很多时候,存在快递员派件的时候收件人不在家,或者不方便接收,放在无人看管的物业又存在丢件风险等现实问题。智能快递箱的出现,为收件人、快递员、物业提供了另一种安全的选择,其便利性不言而喻。问题在于,这种便利性也在另一方面为快递员的不规范操作提供了“便利”,使得收件人权益受到了种种损害。

最为网友所诟病的就是,明明家里有人,快递员为了图方便,直接把快件放在智能收件箱里,发一条短信通知草草了之。首先,这给收件人带来了种种不便,比如油烟机一类的重物,要自己扛回家;自提柜太远,给用户尤其是行动不方便的人群带来困难等。其次,如果快件由智能快递箱“签收”而不是收件人当面签收,验货以及损坏拒收等成为了空谈,一旦快件存在问题,用户缺少了快递员的见证,向快递公司和网络卖家索赔的难度会提高。再者,由于很多智能快递箱有一定的免费时限,即便收件人已经付过邮费,过期取件时还需要额外付钱。

事实上,网友们吐槽的焦点并不是智能自提柜,而是其“选择权”被强行剥夺。快递员的自作主张,使得智能自提柜从一种当面签收的“有益补充”,变成了一种不得不接受的选择。这种做法简单粗暴,使得本来的“多选题”变成了“单选题”,让服务质量和服务体验大打折扣。

中国新闻网就此话题发起的“你更希望快递放上门还是快递柜”的投票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在两个小时20万人的投票中,获得最高票数的选项不是“送上门”,也不是“放快递柜”,而是“放哪里要征得我的同意”。本来,一纸快递单就是一份契约,快递员应该优先按照单子上的地址进行配送,若要选择其他的地址配送,应该首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放快递柜”的也不在少数,原因主要是“快递柜取件比当面签收更安全”“不希望生活受到打扰”。这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思路,是否可以探寻一条既满足收件人具体需求,又能减少快递员无效工作的路径。快递箱是连接线上购物与线下消费的关键一环,如果只是从快递员和收件人等使用终端入手,就很难形成全局性的规范。而如果将切入点移至上游的电商平台,让快递箱作为消费者收货地址的另一个选项,消费者就可以明确包裹到底送到哪儿,有效规避未经允许投递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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