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近日有媒体报道,西安兴庆路常春藤花园小区面对频发的扔板凳、灯泡等高空抛物情况,成立了一支妈妈“防空队”。这个“消除高空抛物、我们在行动”微信群组现有28人,如果发现高空抛物或坠物,她们会拍照、录视频留存证据,保护现场并上报物业,配合物业和警方的后续调查。
妈妈“防空队”是由家庭主妇自发形成,采取义务监督措施,防范小区高空抛物的组织。在发生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后,妈妈“防空队”的成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拍照、录视频留存证据,保护现场、上报物业,再配合物业和警方的后续调查。成立妈妈“防空队”,高空抛物能够及时被发现,形成一定的震慑力,是一个相对有效的治理新招。
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期,深圳一名5岁男童被高空坠下的窗户砸倒身亡,贵阳一女士被楼上一名10岁男童抛下的灭火器砸成重伤致死,合肥某小区有人将4箱酒瓶从33楼抛下,虽然没有砸到行人,但也让周边居民惊出一身冷汗。屡屡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让人心惊胆战,应运而生的“防空队”,见证着小区居民无比强烈的责任感,也折射了居民的紧张和焦虑。
当前,随着城市中高层建筑不断增多,高空坠物已是城市治理中绕不开的话题。从现实来看,坠物背后的原因不尽相同,有些是因为物业管理疏漏致楼宇年久失修,一遇刮风下雨便有建筑碎片坠落;有些则是由于部分住户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的故意行为,或是习惯在窗台、空调外机等地方堆放杂物引发的意外事件,或是疏于管教的“熊孩子”有意无意间制造的事端。但不论是哪一种,大多数情况下坠物伤人并非天灾,而是人祸。据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足以致人死亡。随着高楼越建越多,不必讳言,高空坠物已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笔者认为,遏制“高空抛物”行为亟需法律补缺。妈妈“防空队”属于群众联防组织,依靠的是业主自治力量,有助于收集证据、排查线索,促进警方破案,并未达到彻底杜绝的预防效果,只能做为一种补充手段。要想遏制高空抛物行为更需要完善法律,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形成法律的威慑力。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满足的条件为,造成严重后果并结合肇事者的主观恶意程度。这就意味着,很多小事故往往会在一阵喧嚣后不了了之。
反观其他一些国家,对此类行为的容忍度要低得多。美国部分州规定,即使没造成人身危害,高空抛物也会被视为犯罪且被处以天价民事罚金。新加坡法律规定,肇事者不仅面临坐牢、罚款,还有可能被强制收购肇事住宅。由此,让规定更严、执法更硬、罚出痛感,才能震慑那些对“掉点抛点东西”不当回事的居民。
一言以蔽之,治理高空抛物,需要文明宣传,但不能只靠公德教育,还要让法律长出牙齿,制定出一整套完善的法律规范,用法律重典让“不能高空抛物”观念深入人心,引入制度防范、司法判例、保险等现代治理手段来筑起防火墙,避免高空坠物伤人的悲剧再次发生。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