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保障兰洽会
全方位监管 省市区联动
□ 杨柳岗
一批“早产”食品在进馆前被守卫在3号进出口的执法人员识破——该批食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快递物流单显示发货日期却是6月28日,属于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这批货物随后被清退。与此同时,4号进出口的一批“XX保健茶”因为虚假宣传被清退……
第25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兰洽会)于7月4日至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举办。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对照商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餐饮服务、广告宣传、商标专利等职能,开展了全程全方位监管检查。省市区三级联动,抽调80名执法人员组成兰洽会驻馆监管组(以下简称监管组),从7月2日早晨8时开始,严守在主会馆——甘肃会展中心的6个进出口,聚焦消费者投诉热点,重点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把展馆商品的入货关,全力打造严格准入、良性竞争、放心消费的精品展会。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提出要求,要保证进馆参展的商品都是优品、鲜品。7月2日是各类参展商品进馆的日子。当天,监管组共查验审核参展商423家,审查展品12955批次,劝退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及参展要求的产品974批次,其中“三无”产品52批次,资质不全产品346批次,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54种,散装食品18种,不符合展会规定的7种,清退“早产”酸奶22箱,虚假夸大宣传产品60箱。展会期间,检测技术人员还携带快检仪器设备,对参展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进行跟踪检测。
从7月初开始,由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兰洽会重点场所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了安全检查。检查组对相关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建立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电梯及安全附件的检验校验情况、电梯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情况、电梯相关报警装置和急停按钮的功能完好情况、电梯相关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相关安全风险隐患20余处。
此外,由省市区三级食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兰洽会会场周边的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着重检查食材存放、食品添加剂使用、索证索票情况,以及餐具消毒记录、监管工作记录等。针对个别酒店后厨卫生不达标、食品混放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质量安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