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 笠 记者龚琛虎)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两个检查组分赴会昌、于都等地,开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此次“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今年4月部署的“销售超标电动车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实地查看电动车经营单位库存电动车信息及销售情况。在检查的同时,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引导电动车经营者销售合法、合标的电动自行车,避免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
根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该技术规范坚持了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能够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