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绍功)近日,江苏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线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运营规模、运营场所等提出量化要求。
该《指南》将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经营规模分为3类:一类运营单位运营规模在1万辆以上,二类在3000辆以上,三类在3000辆以下。《指南》要求每一类平台公司及其分公司应当有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设置独立的窗口或办公区域以便于驾驶员咨询政策等。
《指南》要求平台公司具备对驾驶员开展线下、线上培训教育的条件。一类运营单位培训教育场所一次性可容纳培训教育的驾驶员人数不少于200人,二类运营单位可容纳不少于100人,三类单位可容纳不少于50人。
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地从网约车运营投诉中吸纳了完善运营的举措,制定《指南》旨在提升网约车的线下服务能力。在该市取得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达到《指南》要求。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