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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收官

2019-05-27 09:18:51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孙洪安 刘云利

近日从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18年7月起,烟台市开展了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已全面收官。据统计,本次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2313人次,实际排查企业1116家,检查计量器具9386台件,发现不符合要求计量器具301台件,立案8起。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可免费检定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计量所总监苏庆文介绍。烟台市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根据财税〔2017〕20号文件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

苏庆文说道,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如与市民生活相关的电子秤、民用四表(燃气表、热量表、水表、电表)、出租车计价器、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加油机、血压计、心电图机、射线监测仪、医用辐射源以及工业用的流量计、密度计、声级计、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等60类计量器具,需要实行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采取两种形式

“在申请强制检定时,企业可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网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经相应级别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法定计量机构核准后,予以免费检定。”烟台市计量所收发室主任张东宁介绍。目前,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另一种是进行周期检定。

按实施方式,只作首次强制检定的分为两类:一类是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比如竹木直尺、体温计、液体量提,由制造厂所在的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另一类是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比如直接与供气、供水、供电部门进行结算用的生活用燃气表、水表、电能表,其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气、供水、供电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此外,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作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在日常检定中,我们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给予出具检定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建议进行维修或返厂处理。”张东宁提醒,与百姓生活相关的计量器具如检定合格,相关机构会发放绿色合格标识,如未经检定或已超过有效期,市民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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