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六版>>

浙江南浔依据“新标准”开展摩托车检查

2018-12-04 09:27:2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唐利华)为贯彻落实国四标准摩托车产品认证,做好过渡期服务及质量安全工作,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开展了摩托车行业专项检查。

通过前期电动车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摸清了摩托车行业情况。目前全区共有1家电动自行车整机生产企业且有摩托车生产加工资质,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通过市场准入系统清查出32家市场主体具有摩托车销售和维修资格,目前辖区共有33家摩托车经营户。

执法人员引导经营户依法规范经营,宣传《关于摩托车产品公告管理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方案》按照规定,告知国内的摩托车准入认证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场销售注册环节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告诫门店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摩托车,并严格对照标准,核对车辆相关信息,主要对标摩托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14622-2016、GB18176-2016有关要求的公告。

突出检查重点环节。一是查证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户销售的摩托车是否有“3C”认证标志,对未贴标的摩托车进一步核查,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志,查无照经营或经营无合法来源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查看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产品质量证明等相关材料,摩托车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二是查行为,查违反规定生产、销售拼装和擅自改装的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查生产、销售侵害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ph)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