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跨境电商质量问题不能“跨境”

2018-12-03 09:53:28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徐建华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跨境电商送出“大礼包”——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之后,跨境电商在最近迎来了政策发布的密集期——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3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分别为:商务部等6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等3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13部委《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在这些密集的政策中,有跨境电商最为关注的“钱”方面的政策,比如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更有与广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质量方面的规定,这方面主要集中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无论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主要参与主体还是政府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明确的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无疑对于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

有关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000亿元,同比增长26.7%。我国进口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已形成了以下“三大阵营”:以网易考拉、天猫国际、洋码头、京东全球购(海囤全球)、唯品国际、亚马逊海外购、寺库、小红书商城为代表的一线“头部平台”,以苏宁海外购、1号店全球进口、聚美优品、丰趣海淘、魅力惠、宝宝树美囤妈妈、易趣为代表的“第二梯队”,以及以蜜芽、宝贝格子、波罗蜜全球购、国美海外购、五洲会、海蜜严选、聚优澳品、跨境淘、麦乐购、摩西网、优集品、冰帆海淘等为代表的“第三梯队”,市场格局梯队层次鲜明,“寡头效应”初步显现。

在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同时,跨境电商的整体质量水平还是不错的。根据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发布的2017年度跨境电商质量安全监测报告的数据统计,去年2113批被抽检的进口跨境电商商品的安全卫生项目合格率为94.66%,总体质量状况优良。尽管总体质量水平还是不错,但并不意味着跨境电商的质量就没有隐忧,在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的检测中就发现不少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比如部分样品中检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其中,有一款饼干检出含有我国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成份硼砂;有一款耳钉检出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近12倍;也有橡皮检测到DBP和DEHP(也就是塑化剂)含量较高,塑化剂含量超过我国玩具标准236倍等。还有一些商品的成份与宣传不符,比如一款枕头,宣称成份为100%乳胶,实测乳胶含量为89%。此外,部分商品存在因原产国标准与我国标准差异而导致的不合格问题,比如有一款电烤箱,其插头和电源线不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要求。

随着跨境电商逐渐“飞入寻常百姓家”,跨境交易的产品质量自然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和全社会的重视。因此,6部门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规定自然也涉及到了跨境电商的各个参与主体,比如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收发货质量管理、库内质量管控、供应商管理等;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等。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要求政府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力度,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消除已销售商品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海关责令相关企业对不合格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对尚未销售的按货物实施监管,并依法追究相关经营主体责任;对食品类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优化完善监管措施,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等。由此不难看出,我国对于跨境电商按照“政府部门、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消费者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各方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实施有效质量安全监管,确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跨境电商有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使跨境电商质量不“跨境”。

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跨境电商红红火火反映了我国消费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巨大需求,而随着此次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会助力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不断从以往的低品质、灰色不透明向注重品质、规范发展,进而推动供给侧改革和国内消费的升级。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ph)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