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丁文娟)近日,山东省质监系统行政审批现场交流会在滨州市召开,推广滨州市质监局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信息告知制度,保证市、县两级质监监管部门同步获证许可信息,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滨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2017年开始,滨州市质监局开展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对17类省级生产许可产品取消发证产品检验,先行发证(先行颁发的生产许可电子证书,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格式规范,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后置审查,在获证后3个月内完成证后监督性现场审查。
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之前,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请后,山东省质监局会及时派出审查员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县级质监部门派出观察员了解和掌握被核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为证后监管提供信息。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后,滨州市质监局发现,县级质监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无法及时获知上述信息。针对这一情况,滨州市质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全省质监系统率先推出电子证书信息告知制度,及时通报辖区内企业简化审批程序申请及审批情况,告知地方监管部门获证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生产地址、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电子证书信息,方便企业做好证后监管工作。
该制度的推广,增强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市、县质监部门可查阅全部许可资料,便于实行业务监督;推进了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实现市、县两级质监监管部门同步获知许可信息;实现了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监管空档,方便县级质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获证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