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六版>>

生态环境部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

2018-08-21 11:17:35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高 敬)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起,生态环境部将用三年时间对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的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监测特别是监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

他介绍,监督检查全面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含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包含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运维机构包含为我国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各相关机构。

监督检查重点将突出放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及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

他表示,检查发现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监测机构,由其属地资质认定部门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如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景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