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通报了2017年第四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有关天津市部分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20类106种产品,合格102种,合格率为96.23%。有16类产品合格率100%,分别是羽绒服装、采暖用散热器、口罩、防火门、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岩土工程仪器、铜及铜合金管材、电力调度通讯设备、空气净化器、彩色电视机、床上用品、木制家具、卫生纸、弹簧软床垫、复混肥料、铅酸蓄电池。有4类4种产品不合格,分别是三相异步电动机,蓄电池,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电线电缆。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整改完成后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整改复查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正常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企业开展约谈,对整改完毕企业进行整改复查;对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与频次,建立不合格企业质量管理档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