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5月23日,山西盂县工商和质监局召集该县佳泰商业街的50多家经营户就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旨在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改善全县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增长。
盂县创建活动要求“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规定动作即一是要建立创建首问责任制。即创建主体要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的责任,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二是要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即消费者从专业市场商户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可直接找商场市场的维权服务机构投诉,商场市场等创建主体应立刻派人进行质量认证,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定存在质量问题的,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而故意拖延、拒绝或无力赔付(含退场联系不上)的,由商场市场先行赔付;三是要建立不合格商品下架制度。即创建主体对消费者投诉较多并进行送检的商品,在检验结果出来以前,暂时将该商品下架;四是要建立进货验收备查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商品来源正规;五是要建立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经营者要做好投诉接待、记录、处理、反馈等事项,主动快速和解消费纠纷。
50多家经营户签订了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承诺书后,纷纷表示要根据各自特点按照“消费+”思路,创出榜样、创出特色,真正把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落到实处,为全县的经济转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