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调研组深入该市红旗、韩家墅、兴耀、金钟、何庄子五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
调研组重点对批发市场主办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快检室建设、入场销售者档案建立、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证票合一”式《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登记及进场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记录等展开了调研,了解了有关情况。
下一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入市后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合法、流转清晰、去向明确”,实现“进货源头清、流转渠道清、监管过程清”的监管目标而出台相应的措施办法,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