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五版>>

吉林部署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2018-05-08 10:03:24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赵喜语 刘冬毅)近日,吉林省质监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时间至10月20日。监督抽查的对象为吉林省相关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包装现场的或成品仓库内的定量包装商品,以及销售企业所售外埠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抽查的商品为大米、杂粮、饮料、酒类、调味品、小食品、糕点、熟肉制品、食用油、电线电缆、其他(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蜂产品)等11种定量包装商品。

吉林省质监局对此次抽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相关局要高度重视,尽快组织承检机构制定抽查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本地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数据库;摸清销售企业底数,合理确定被抽查对象。二是承检单位对检验要留存详细记录,检验完毕要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数据和判定结论应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三是各承检人员须经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专门培训,按照规定认真执行抽样要求,规范检测程序,出具准确检测报告;在生产企业抽样时,应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在销售企业抽样时,应抽取销量大的商品,要对商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确认和核查。抽样和检测应坚持经济、从简原则,符合现场检测的,尽量实施现场检测,检测时应尽量减少破坏商品包装;要严格控制样品抽取的数量,只需满足检验的合理需要;抽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未被破坏的检验样品及时返还企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