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院组织全国空气净化器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座谈会
为绿色产业“把脉”
□ 王红梅 肖 军 本报记者 王 越
前不久,一场小雪让河北省石家庄的空气格外清新。河北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河北省环保院)组织博露雅迩、三星、苏泊尔、格力等12家知名企业的15位负责人,召开全国空气净化器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座谈会,共同为产业发展把脉。这也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以来,该院启动环保产品质量提升活动迈出的第一步。
据测算,2017年空净市场零售量额将分别达到648万台和190亿元,增速预计分别达到12.4%和33.0%,明显高于传统家电。
作为第三方法定专业质检机构,河北省环保院拥有环保产品授权检验能力参数1004项、产品206项,覆盖131个品类。近年承担了质检总局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国家工商总局家用空气净化器市场监测、河北省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该院副院长吕晓飞通报了2017年全国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合格率专项统计调查结果:抽检54批次样品,合格率94.4%,两批次标志标识和1批次甲醛洁净空气量不合格。GB/T 18801-2015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执行不尽人意,标称执行该标准的不足六成。标准执行不到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创新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吕晓飞分析,“现行标准是推荐标准,缺少强制约束力;性能指标缺少统一标准,造成部分企业不重视产品性能,只进行简单组装,就为抢占市场;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不足,静电集尘技术应用较少,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仍是主流,滤芯更换后的质量保障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主要问题。”
座谈中,该院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外界环境对产品性能影响很大,同一个项目参数,实验室检测达标,但实际使用中就会因使用时间、条件等因素造成指标下降,企业对标准执行确实有些顾虑。”“对,比如甲醛是持续释放的,使用时间一长去除效果肯定会差一些。”……探讨热烈、深入,既有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更多反映了行业共性问题。
对于企业执行标准过程中普遍标低某些参数的现象,河北省环保院环保产品部负责人认为,一方面发映出企业对于产品性能掌握不够精准、缺乏自信,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囿于现阶段产品核心部件及应用技术限制,也造成产品实际性能与标准要求存在偏差,“尤其是气态污染物测定,标准精细程度需要更强一些。”
吕晓飞建议,可以通过建立行业组织或产业联盟,制定行业或联盟标准形式对国标加以有效补充,解决现行标准执行中争议较多的问题,在促进企业品质把控的同时,也有利于技术机构精准检测。他表示,除《空气净化器》新国标以外,更加细分化的《空气净化器用滤网过滤器》《空气净化器用静电式集尘过滤器》即将出台,企业要多加关注。
河北省环保院院长刘燕表示,希望以座谈会为契机,搭建生产企业和质检机构之间技术交流的畅通渠道和平台,助力企业预防、消除产品不合格隐患,提质增效发展。该院将就行业新技术、新动态、新要求开展经常性经验和技术交流,下沉企业一线,从标准制定、检验检测、研发比对、技术咨询等方面服务企业,推动空气净化器这一绿色产业供给质量提升。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