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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质监局聘请特约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11-02 08:30: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通讯员吕英杰)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质监局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在立足质监工作职能抓实“批、检、评、查、收”5个关键环节的问题查摆和持续整改的基础上,又主动面向社会选聘了20名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真心实意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该局出台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并经有关部门推荐,面向全省各市,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专家学者、企业家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20名特约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日前,该局举行了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在座谈中,特约监督员从不同角度对质监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纷纷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做好质监工作的监督员、宣传员和解说员,助力质监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下一步,辽宁省质监局将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搭建便捷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健全加强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紧盯质监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收集解决各方面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以企业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办理业务的成本降到最低、环节减到最少,效率提到最高、结果达到最准、服务实现最优,以努力实现“五个最”的优化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辽宁省质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为辽宁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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