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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来风】本期话题:“国家版”共享汽车

2017-08-11 08:54: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八面来风

本期话题:“国家版”共享汽车

交通部、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早在6月1日就开始征求意见,当时使用的名称是《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对新走红的汽车分时租赁模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共享汽车”进行了很多规范。从“汽车租赁业”到“小微型客车租赁”,虽然说法稍有不同,但是从刚刚正式发布的上述意见来看,内容上没有本质上的变化。

(据央广网)

“共享汽车”加速上路还需“加油”

尹正义 作

□ 徐建华

继10部委联合颁布实施“共享单车”新政之后,“国家版”共享汽车也来了。8月8日,交通运输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表示鼓励发展分时租赁车辆,即俗称的汽车共享,并提供优惠停车政策,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为推动“随取随还”探索城市路内停车费优惠等措施。

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现如今,共享经济在我国犹如雨后春笋,方兴未艾,但大多数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管理亟待提升,也亟需政策的引导。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主管部门在出台“共享单车”的引导政策之后再出台“共享汽车”的相关政策,可谓是一方面规范了“汽车共享”产业的发展,对保护用户权益、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供给效率、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等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也为“共享汽车”加速上路提供了“导航”,指明了发展方向。打个比方来说,一辆汽车要跑起来,最为关键的是引擎,国家有关的引导政策就如同“共享汽车”的引擎,为其加速上路提供了“动力”,但从目前“共享汽车”的发展现状来看,“共享汽车”要加速上路光有引擎还远远不够,而是需要多方努力共同“加油”才行。

共享汽车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等方面创新的产物。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将《指导意见》在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梳理出的194条意见建议,交通运输部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比可以发现主要有4大变化,即将适用范围限定为小微型客车租赁;新增反恐防范相关要求;增加“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增加“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的表述等。经过修订后出台的《指导意见》从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对“汽车共享”的发展予以引导,提出了落实身份查验制度鼓励信用免押金、解决“停车难”鼓励探索城市路内优惠停车、租车人和企业都要“实名”等“亮点”政策。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全国九成以上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截至2016年,中国的汽车分时租赁市场主要以本土运营商为主,占比达90%左右,外资运营商的汽车数量十分有限。可以看到,不同于共享单车一夜遍布整个城市的现象,共享汽车市场的门槛显然要高得多,对大众出行体验的变革也可能更加彻底。从目前来看,国内机场、火车站等大型交通枢纽的共享汽车业务量还远远不够。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现在共享汽车的数量还仅在千位数,未来将有十倍、甚至于百倍的发展潜力,整个行业还处在起步期。

由此可见,“共享汽车”的发展首先需要“加油”的就说提升规模化效益,营造更好的市场发展氛围。在当前国内共享汽车市场中,已有厂商逐渐在城市铺开战线,凭借其较好的运营能力赢得较高的知名度。但从整个行业的发展来看,规模化、品牌化效应还远远不够,相比网约单车平台进入高集中度阶段,共享汽车还未迎来爆发式增长,甚至还没有一家全国性平台企业。这样的现状不仅制约着“共享汽车”尽早“飞入寻常百姓家”,也制约着产业的发展速度,因此《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推动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就能先从市场规模方面“加油”,扩大市场的倍数效应,才能更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加速发展。

与“共享单车”相比,“共享汽车”发展较为缓慢,很大程度上与汽车自身的属性有关。相较于自行车,汽车的“共享”毕竟要复杂得多,因此安全方面的要求自然也就更高,守护好“共享汽车”的安全是其加速上路另一个需要“加油”的地方。比如在“共享汽车”使用中,用户交通违章处理情况、车辆停放、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费用支付、车厢保洁、预约爽约等信息,都成为困扰用户和企业的现实问题。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摆在最为重要的位置,明确了“用户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身份查验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举措,就是希望通过有前瞻性地提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措施,规范种种不合适的预期和行为,引导行业进入良性状态。

质量标准是“共享汽车”加速上路必须“加油”的重要一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制度标准建设”,包括“进一步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规章制度,制修订小微型客车租赁相关标准”等措施,就是希望通过标准制度的“规范”来“约束”行业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不断推动“共享汽车”驶入“快车道”加速前行,提升市民出行品质。

共享汽车“新政”助力绿色出行能走多远

□ 吴学安

所谓汽车分时租赁,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随着汽车租赁业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汽车分时租赁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兴起。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

汽车共享,正在成为继共享单车之后又一大热点。但从总体上看,国内汽车租赁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用户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出行需求不相适应之处,分时租赁新模式发展亟待引导等突出问题,一方面,服务能力不足,市场集中度不高,网络化规模化服务水平不高、经营网点不足,租还车还不够便捷;另一方面,汽车分时租赁缺乏顶层设计,法规政策建设滞后,在国家层面仍缺乏汽车租赁业专门法律法规,企业经营风险较高,企业在租赁期间对车辆控制存在一定难度。

虽然,从总体上看,《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汽车共享持“鼓励、规范发展”的态度,但与共享单车相比,汽车租赁业在监管上会面临更复杂的挑战。汽车共享要真正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实现盈利还有待时日,一方面,分时租赁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且以此营利,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使用强度通常比私家车高,需要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保险税费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何合理规范地占用公共空间是汽车分时租赁必须要考虑的现实问题。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首先要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大城市的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户体验。

汽车租赁业在中国发展多年,已初步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成为交通服务业的一个分支。国家明确鼓励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在现阶段,将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当务之急。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推动行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汽车租赁规章制度,制修订汽车租赁相关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行业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机制。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不难想像,如果政策引导得法,规范管理有方,“共享汽车”有可能成长为政府与市场正在合力推进的共享经济的又一种新业态。

事实上,与共享单车相比,汽车共享在鼓励和规范管理上呈现不同之处,理应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放在首位。汽车共享不可能像共享单车一样,出现爆发式的增长,未来的基本趋势是脱离无序化,有序稳步向前发展。当然,汽车共享对中国汽车制造业而言也是一次新的机会。在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下,国外很多汽车生产厂商都开始转向分时租赁,实现制造业服务化,我国的汽车制造商也应该借这一新模式转型。可以预见,汽车租赁业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将在方便市民出行、满足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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