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日前,天津市宁河区食安办组织召开食品摊贩群点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了解到,2016年12月,按照天津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宁河区政府制定出台《宁河区食品流动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5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施行)》。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评估要求,对食品摊贩实施登记备案,特别是对流动摊贩实施限时段限区域经营管理。各镇政府负责划定统一的经营区域时段,各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食品流动摊贩颁发备案凭证,并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巡查监管。超出限定经营区域时段经营的,由镇政府指定辖区综合执法等部门予以取缔查处。
按照天津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全运会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要求,目前外环线以内早餐车(亭)摊贩实施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等管理要求。远郊区初步实施至流动摊贩限时段限区域经营。随着市政府规范摊贩管理工作的全面铺开,宁河区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净化市容环境,消除隐患,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