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制定家庭医生服务管理标准
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本报讯 (李 霞 记者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卫计委起草了《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是中国首部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可谓是意义非凡。对于深圳市民而言,这意味着可以享受更规范、更优质、更方便的医疗服务;于深圳而言,该《办法》的出台将促使深圳家庭医生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化,提高深圳家庭医生服务管理的水平,且为其他城市建立与完善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制度提供借鉴;于国家而言,这是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体现,是对国家号召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响应。
据悉,深圳早在2009年就开始了依托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服务。近年来,家庭医生服务发展势头较猛。据统计,目前深圳已有591家社康中心、2833名家庭医生,累计有79万户家庭、236万名居民享受了家庭医生服务。而在家庭医生发展的过程中,也发现了社康中心的工作方向不明确、家庭医生责任模糊、家庭医生服务负担重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发展完善和规范家庭医生服务?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卫计委拟出台《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
在即将出台的《办法》中,涉及到了服务资质、范围、内容、人数、家庭医生责任、服务费用收取等多项内容。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指引了方向,对推动深圳家庭医生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中提到,所有的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的资质,服务的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即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预约诊疗服务、预约转诊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等八大类服务。
为了确保家庭医生服务质量,《办法》要求,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标配”是全科医师+社区护理人员,且团队第一责任人必须是全科医生,同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其他成员也要依法具备相应的资质。此外,《办法》还规定了每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服务人数一般不超2000人。
值得高兴的是,《办法》对居民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数量没有明确数额限制,允许居民根据实际需求签约多个家庭医生团队。
有专家表示,一直以来,中国老百姓都面临“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而推行家庭医生服务这种医疗形式,有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新型诊疗格局,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看病问题。未来,深圳将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和儿童等人群为重点,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医疗体制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据悉,深圳市卫计委还将对《办法》召开微信听证会,着重讨论家庭医生服务包括哪些内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是否必须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居民可以与多少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等议题,集思广益,力求完善。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