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付瑞霞)从陕西省国资委了解到,陕西省将选择10户左右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首批该类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陕西省国资委在对企业申请材料、员工持股方案内容、一级企业和国资监管机构推荐意见等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试点企业规模、行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发展战略、员工持股管理制度等因素后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同时,陕西省将在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优先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付瑞霞)从陕西省国资委了解到,陕西省将选择10户左右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首批该类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陕西省国资委在对企业申请材料、员工持股方案内容、一级企业和国资监管机构推荐意见等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试点企业规模、行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发展战略、员工持股管理制度等因素后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同时,陕西省将在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优先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中国质量报》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