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小冰)近日,质检总局下发通知,同意云南楚雄州大姚县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县,开展相关创建活动。
楚雄州自2015年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得到了州委州政府、省质监局的大力支持。在州质监局、大姚县政府的努力下,创建活动扎实推进,2016年在州质监局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大姚县政府正式向省质监局、质检总局提出创建申请,经材料审核、申述答辩、专家论证等环节,最终同意大姚县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县,开展创建活动。
大姚县是云南省第一批获得质检总局批准创建的“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是贯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随着创建活动的启动,将为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战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