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吉林长春《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即将正式施行

2017-01-10 08:43: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朱凌娜)经2016年11月25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将自1月12日起实施。

此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解决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使用管理单位不明确、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梯日常运行管理费用不足,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综合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尚未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等问题。

此办法由长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长春市质监局具体负责起草。起草小组分别到广州、武汉、宁波、长沙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先后组织征求了物业服务、电梯制造、维修保养等企业及吉林省质监局意见,召开了法律专家论证会,提交省、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审核把关。长春市市长刘长龙逐条审阅,并就相关条款设立先后两次做出批示。《办法》中电梯费用管理、第一赔付责任等相关条款实现了全国性突破,同时对影响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行为设立了罚则,对解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法规依据。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