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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公示平台

2016-12-13 08:45: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单位“数字身份证”公开可查

北京市建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公示平台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一家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今后可以通过北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公开渠道查询。这是北京市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建立的公示平台是将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向全社会公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的,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它被赋予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性、统一性等诸多优点,相当于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了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并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新版登记证书上标注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截至目前,该公示平台已经归集了北京市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村委会、记者站等30多个机构类型的240多万家单位的基本信息。在该公示平台中,直接输入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就可查出该单位新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以及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登记证有效期等相关基本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进行单位身份识别。

另外,随着北京市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工作的全面启动,北京市工商、民政等多家登记管理部门开展了为现有存量单位预先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为了更准确、更全面地对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平台增加了公示内容,对已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还未换领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的单位进行明晰的标识,并且对单位状态为非正常的数据以及经核实发现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数据也进行了公示,以方便社会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单位状况。

据介绍,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由市质监部门建设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专栏。

“公示平台的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民生之举。”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平台上公示的信息清晰完整,单位覆盖面广,为社会公众以及金融、交通、公安、社保、司法、税务等部门提供了便捷的单位“数字身份证”公开可查服务,进而提高信息透明度。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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