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焦 强)为规范河北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石家庄市质监局、财政局近日共同制定了《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石家庄市企业和团体积极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石家庄市农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资助对象为依法设立的石家庄市各类企业或团体。资助事项为依法设立的石家庄市各类企业或团体主持(第一完成者)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项目,且已经正式批准发布。资助对象可在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农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发布后,于下一个年度的8月份之前经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向石家庄市质监局提出资助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
该局标准化处负责人表示,通过主持制定和实施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提升石家庄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使有关产品和服务能够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带动产业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