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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质量之光”活动评选原则

2016-11-14 09:3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6“质量之光”活动评选原则

2016“质量之光”投票活动秉承3个原则——

一是自愿原则。入围项的确定过程,以读者、网友推荐和组织、个人自愿报名为主,所有参与对象均为自愿参加。

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入围项名单由“质量之光”组委会根据推荐名单确定;投票全过程在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官方微信、中国国门时报官方微信、中国质量新闻网官方微信实时公开进行;《中国质量报》将投票情况及时向读者和网友公布;专家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审定入选名单;中国质检报刊社社委会通过入选名单后向社会公布。

三是不收费原则。“质量之光”活动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参与企业及组织自愿参加后续宣传和展示活动的,将按照中国质检报刊社有关经营规则另行安排。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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