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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台“鹏城工匠评选办法”

2016-11-04 09:43: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刘 强 记者傅江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了《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每年将评选10名“鹏城工匠”并给予每人50万元的奖励,申报渠道有个人自荐、企业(行业组织)推荐和专业人士举荐3种。

该办法指出,“鹏城工匠”是指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鹏城工匠”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获奖励50万元。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培训类政府资助项目时,“鹏城工匠”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将获优先考虑。

据介绍,“鹏城工匠”有个人自荐、企业(行业组织)推荐和专业人士举荐3种申报渠道,为处于各种就业形态的优秀技能人才打通申报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积极申报。

《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对“鹏城工匠”的评选标准规定如下,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参加“鹏城工匠”评选:包括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重大贡献,在深圳市产生重大影响的。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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