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我国首个电梯乘用安全地方标准开始实施

2016-09-29 09:5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周 宇 记者曹吉根)9月29日,全国首个电梯乘用安全地方标准——《电梯乘用安全规范》(DB33/T 2018-2016)正式在浙江开始实施,标准由浙江省特检院起草制定,浙江省质监局发布。

该标准以乘客视角为出发点,以乘梯安全为衡量尺,规定了乘客乘用电梯时,从呼梯、进入电梯前、进入电梯、电梯运行、走出电梯前、走出电梯、异常情况的处理等环节的50条基本要求,语言通俗易懂,适用于乘用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电梯的人员。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等一系列法规标准对电梯乘客使用之外的电梯生产、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管等环节进行了规定,但对于乘用规范,之前没有专门的标准规范。该标准制定实施后,将填补国内电梯乘用安全规范领域的空缺,在提升电梯安全规范覆盖范围、满足公共安全需要和率先试点乘客安全规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浙江省是我国电梯制造大省和使用大省,截至2015年年底,该省拥有电梯整机制造企业109家,在用电梯达37.24万台,年新增电梯量达20%,在用电梯量和新增量均达到全国的1/3,此次在全国率先实施电梯乘用规范,将为全国范围内应用探索经验。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