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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现代背景和价值追求

2016-09-27 09:05: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 蔡若夫

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是决策管理系统,通过收集、分析和传播产品伤害情况,判断伤害的趋势,实施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产品伤害。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应当明确本身的历史定位和价值追求,在规划与建设的时候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一、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现代背景

现代治理体系是新形势下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持续发展进步的战略举措。十八大以来,国家的发展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新常态下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质量不高、监管体系落后、治理体系陈旧已向公共管理提出严重警告。安全领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已逐步显现,产品伤害的风险正在加大。广东省质监局认为,应对之策是构建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维护为监督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市场技术基础建设为支撑、政府依法监管的现代监管体系。

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是现代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路径。研究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实际问题和理论困惑,有助于科学地认识、合理地看待当前的监管现实和未来的发展。同时,研究产品伤害监测规律,完善产品安全治理机制,是保障安全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对丰富和拓展现代治理体系的内涵有重要作用。产品伤害监测应以现代化为思想指导,以安全为目标,以风险分析为基本的监管模式,以风险交流为关键,通过风险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产品对人民群众的伤害。

二、预防是监测系统的主要价值追求

预防为主是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价值追求,贯穿于系统建设的全过程,是系统的灵魂与核心。这是由现代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发展规律所决定的。

1.现代质量控制倡导预防为主。预防指预先做好事物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偏离主观预期轨道或客观普遍规律的应对措施。预防一词最早出现于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言语》“生不能以道匡正,思患预防,愧叹之深,言何能喻”。预防在现代卫生领域、安全领域广泛使用,都倾向于事先的、前置化的理念,如疾病的预防、灾害的预防等。预防的本质是事先的控制,与之相对的就是事后的控制。就管理而言,控制可分为预防控制、过程控制和反馈控制,分别对应事先、事中和事后。控制的方法对应不同的管理对象和管理环境,有的侧重预防控制,有的采取过程控制,有的偏向反馈控制。但从趋势上看,事先的控制正在逐步得到重视。早期管理重视过程控制,如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合格统计、质量保证、全面质量管理,都强调过程控制。现代监管体系更强调事先控制,不仅把“6σ”“5S”、卓越绩效管理等用作事先控制的措施,甚至在某些领域导入全面风险管理。这不仅体现了预防重要性凸显,还体现了一些成熟方法将制度化为事先控制措施。比如,从质检总局对《质量促进法》的立法定位上看,就是将成熟的宏观质量管理制度法制化,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2.现代质量安全倡导预防为主。安全是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没有稳定就没有质量和效益,发展就成了空中楼阁。所以,在社会管理中,一直倡导安全第一。产品管理领域也坚持安全第一。比如,质检总局的“十二字方针”中,明确要求“抓质量 保安全”。又比如,广东省质监局的“三十二字方针”中,也明确要求“保障民生质量安全”。安全第一,主要依靠事前预防措施来实现,不能依赖事后监督措施来实现。质量和安全唇齿相依,是有机的整体。但是安全问题引发的伤害一般比质量引发的伤害严重,在措施方面也比质量更加重视事先预防。质量监督是质量管理的一种,是更加强调事后监督的一种方法。产品伤害监测是安全监测的一种,是以事先预防为基础的一种技术和方法。相对于质量监督,产品伤害监测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并不高,甚至可以说不太“成熟”。但是,不能以此为由把产品伤害监测作为事后监督的工具,毕竟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安全是指免受不可接受的风险的伤害。当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是要把握时代的脉搏,响应时代的要求,建立和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所以,现代治理体系下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建设,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把监测作为预防和事先措施,协同传统的事后控制,共同管理伤害风险,保障质量安全。

因此,质监部门开展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建设,应当牢牢把握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定位,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在系统设计、制度制定、规划实施的时候,综合考虑与质量监督、质量管理、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传统有效的监管体系之间的衔接,为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成功建设奠定思想认识基础。

(作者单位:广东省质监局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处)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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