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第二届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
首次增加大数据技术应用为评选“把关”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获得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家,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质量奖,参评申报及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记者从9月6日召开的北京市第二届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启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两年评选一次的北京市政府设立的质量方面评选最高奖项,2016年度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已于9月正式启动,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工作,2017年上半年经市政府审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据介绍,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组织均可申报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此次评审工作按照“自愿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审查评议、社会公示、批准表彰”环节依次开展,将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和渠道近期可关注北京市质监局官网通知。
首届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于2015年5月诞生,有5家企业获奖,还有5家企业获得提名奖。与首届相比,第二届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有许多新的特点。其中首要的变化就是本届评选增加大数据技术应用,将通过大数据的信息化手段,充分搜集整理“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五个方面大数据,为评选工作提供筛选、验证、评价、监控等技术支持,构建质量共治视角下的政府质量奖评价体系。
据介绍,北京市将通过专业的数据公司,建立大数据平台。大数据技术在评选中应用的主要有3个环节:首先增加大数据初筛环节,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后,通过大数据技术获取并分析同申报企业相关的政府部门监管数据和社会数据,对提供信息虚假、信用等级差、存在重大事故及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将取消资格;其次是在评审中开展大数据验证、分析和评价,通过大数据技术收集并分析,得到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大数据评价结果,审核验证企业内部信息,分析和评价企业外部信息,使企业内外部信息透明化,达到评审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最后是针对获奖企业,北京市定期对已获奖企业进行大数据评价,持续监控已获奖企业的情况,从而实现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应用。
同时,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还在积极构建属于自身的评价模式,使其评选标准更加符合北京发展特点和导向。此届评选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订,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内容和权重的调整,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价准则(2016年版)》,突出北京市的特点和战略定位、品牌、创新和社会责任导向,并增加服务业、公益性组织评价指标,使条款更加清晰简明,符合首都定位。《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价准则(2016年版)》近期将同申报通知一起发布。
据悉,本届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采取评审专家评价和大数据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申报企业性质,对《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价准则(2016年版)》中可以量化的指标全部进行量化,采取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验证、评价,涉及企业文化、战略实施等无法量化的定性指标由评审专家进行评价,形成“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模式,体现北京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全面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此外,北京市第二届政府质量管理奖还设立监督机制,确保评审公正、公平;进一步融合国际和国内的权威专家,经过考核选拔后,组建评审专家队伍,并且实现了京津冀三地政府质量奖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促进区域质量总体水平提升。对已获奖的企业或组织将持续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已获奖企业或组织的经营质量状况、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如果企业或组织获奖后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向社会通报。
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评选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旨在打造“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树立企业质量典范,形成标杆示范效应,推动全市企业、组织学习和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并取得成效。《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