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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9月起实施“五证合一”

2016-09-01 09:43: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国税局7部门联合召开的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继去年全面实行“三证合一”后,山西省工商部门将再度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9月1日起全面实施,将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届时,商事制度改革将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激发全省经济的巨大发展潜力。

据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据介绍,“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

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同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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