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莉萍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阳泉市质监局出台了《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规定》,对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追究程序以及追究方式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将违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列入了制度规范体系。
今年以来,为提升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促进法治质监建设,该局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工作制度相配套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了涉及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财务、人事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程序及追责情形。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该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规定》,规定了行政执法违法责任的22种追责情形及追责程序,明确了应承担的党纪政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两项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对该局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活动起到了事前预警、事中指导、事后追究三重作用,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