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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正式启用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

2016-07-22 09:40: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信用公开 多多益善

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正式启用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

  本报讯 (李梓琴 记者傅江平)7月20日,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工作座谈会上宣布,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这标志着深圳的信用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该公示平台也是认真落实今年质检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内企业特别是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管理的相互衔接,推动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的要求设立的。

  据介绍,该公示平台是目前国内首个以信用监管为主题的地方性公示平台,与其他主要展示登记及许可准入等信息平台不同,其主要特色是突出监管公开、信用公示,包括商事登记簿、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大板块,基本涵盖了涉及深圳市场监管委各部门与监管有关的信用信息。同时,平台可依托深圳信用网的丰富信息资源进行拓展和深化,多维度、全方位反映商事主体的信用状况,是客观评价商事主体信用指数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参考数据。

  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企业信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有4个特点。首先它是一个查询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输入关键字或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到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任何一家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实现一键查询,一步到位。其次,它是一个互动平台,商事主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登录该平台报送并公示一年度年报,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可以在该平台网上提交申请移出名单,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在监管系统接到申请工单后进行核实,符合条件则将该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中。其三,它是一个公告平台,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该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它是一个开放平台,可以对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构建“全国一张网”和“信用深圳”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的生命力在于利用,没有利用的数据无以产生价值。该平台的上线,为企业和个人利用平台信息资源、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防范交易风险、减少交易成本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也为社会各界共同监管政府部门的尽责监管和企业的守法经营搭建了又一个便利渠道。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19日,深圳商事主体数量已达到241万户。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与滞后的市场监管法制建设矛盾以及潜在的社会风险与相对落后的监管机制手段矛盾,如何对商事主体进行有限的管理?建设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成为了解决该类问题的有效办法,信用监管平台可为庞大的商事主体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营造一个以信用为主体的诚信社会。

  据了解,深圳市场监管委主要在“四个一”方面构建信用监管公示平台,即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一个内部监管体系,一个统一对外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一个信用信息方案联通渠道。其中,在法规制度方面,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制定出台了《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化企业信用信息面向政府、社会、征信机构的共享应用,开发差异化信用产品,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利用深圳信用网的“红黑榜”功能,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予以公示,使失信企业丧失市场交易机会,健全了失信制裁社会联防机制。

  各项关于商事主体信用建设的法制法规的落地,使得“人盯人”“保姆式”的监管办法所存在的弊端得到了有效解决。《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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