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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综述

2016-06-28 08:41: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质量创新 提高质量供给水平

—— 广东省将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综述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期,经济增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逐步由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而质量能力的创新,将为提高质量供给水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质量强省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环环相扣,使质量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广东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最高等次A级表明:广东以创新驱动、质量引领为主要发展思路,为质量提升提供了强劲动力,使产业发展正在从量向质跨越。通过质量强省战略,带动质量强市、强县、强业、强企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质量供给改革的持续发力,提供了生动的样本。

然而,在这生动样本的背后,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近年来从提升“措施供给”入手,提升和促进了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质量供给水平,为产业发展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一是在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带动作用下,各地相继建立的市、区长质量奖,已经成为质量强市、强区的助推剂。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与质量强省、强市、强区相结合,完善了3级政府质量奖励体系,形成质量阶梯发展格局。

二是在名牌战略的带动下,由名牌企业组成的“广东制造”列阵,既推动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共同成长,也提升了区域产业竞争力,制造业形成了“成名(名牌)成链(生产链)成片(产业集群)”的局面。

三是在标准化战略的引领下,组成了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广东团队”,使产业技术优势正通过相关标准的实施而得以在全国确立,同时也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扩大了在同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既助推了产业集聚发展,也用标准再造传统产业新优势。

四是夯实质量基础建设,使国家级质检中心与国际认证检测机构、产业、标准化组织、科研院校实现“4个对接”,形成了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技术体系。质检技术机构站在产业发展层面的高度,有前瞻性地规划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发展,构建起了集质量检验、科技研发和技术培训为一体的质检服务体系。

从上述4个方面的“措施供给”看,广东为实现制造业“从大到强”的转变,紧扣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市场竞争等与质量的密切关系,明确了具体措施和思路,不仅体现了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要向以质量效益转型,又明确了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向。

随着广东省质量大会和创新驱动大会的召开,质量创新与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创新形式一样,成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将牢牢把握住质量这个关键因素,通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以质量升级改善有效供给,用质量与创新赢得市场竞争,将是广东从制造业大省走向制造业强省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质量强省战略引领作用,以质量创新作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核心路径,把产业发展的重点放到质量而非数量上,以质量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2016年5月24日,广东省召开质量大会,部署质量强省战略。

质量强省战略成为“省长+市长”工程

推动质量工作步步升级

在2014、2015年度,质检总局对外发布的国务院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中,广东省连续两年考评定为A级。然而,这背后的推动力,源自于在全面推进质量强省活动中,把质量工作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通过加快推进现代质量治理体系建设,使质量强省、强市成为“一把手”工程,促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的落实,使经济社会向质量时代迈进取得成效。

2010年7月,广东省政府站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交接的历史新起点,召开了史上第一次质量强省活动大会,发布的《关于开展质量强省的意见》,旨在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等问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

2013年10月,广东省政府立足实际,确认发展“短板”,研判质量未来路径,发布的《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从而推动落实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责任,旨在为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创发展新优势,促进经济发展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2016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十三五”开局之年,为确保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将质量强省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显然,其中蕴含的不仅仅是文件规格的提升,而是通过质量强省战略,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如果说前两次的“意见”和“决定”是为了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而这一次则是通过对质量工作的深化推动和创新推动,构建多元共治质量工作的新格局,标志着质量工作正式上升为推动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确保广东顺利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性战略。

3次质量强省层次和规模的升级,被作为“省长+市长”工程进行全面部署和强力推动,进一步表明质量工作已经成为广东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十三五”时期,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之一。

在质量强省战略的统领下,各地的质量强市、强县(区)、强镇、强业、强企活动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使质量工作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环环相扣,抓质量工作的力度空前加大,措施空前有力,氛围空前浓厚。首先是将质量强省工作及其效果纳入《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一并检查考核。此举使地方党委、政府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这既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工作,也使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得到极大提升,从而推动落实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责任,建立起大质量工作机制。其次是将“质量竞争力指数”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此举不仅强化了当前开展的质量强省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而且将提升地方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意识,使质量工作有了具体的“抓手”。

丰富和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内涵及指标设置,开展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引导各级政府更加坚定走质量发展道路,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心中有目标、肩上有担子、身上有压力的质量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地方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的落实。尤其是以市长为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的“一把手”工程,带动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所有县(市、区)、121个镇、73个行业开展质量强县、强镇、强业活动,整体推进的质量共治新格局基本形成。

在广州,市委、市政府将政府履行质量工作总体责任放在了重要位置,连续5年将质量强市工作列入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一系列规划、文件和方案,构建了完善的质量强市政策体系,促进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方对质量工作的落实。尤其是市、区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质量强市工作,制定完善了质量强市政策体系,形成了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提升了广州质量的合力。

在佛山,质量强市被看作是围绕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的中心任务,将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既落实质量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也将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与此同时,加快了建立健全质量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问责和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推动质量建设的格局。

在东莞,连续5年将质量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带动了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抓质量工作,尤其是将质量指标纳入年度各级政府考核方案,把“质量竞争力指数”“技术标准指数”“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等质量工作指标纳入市对镇(街)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考核当中,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汕头,市委、市政府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汕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的“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抓好对区(县)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推动将质量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大局中,使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在全省,质量强省、强市活动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及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随着质量强省战略的实施,将推动质量工作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样本

以电梯监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 构建市场主体治理新体系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迈向深水区,广东省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阶段,在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发挥政府、市场“两个作用”中还存在诸多弊端。首先是质量监管模式滞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组织,监管部门与企业的关系还未理顺,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政府与市场在质量领域的边界与关系未明晰。其次是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使企业的主体责任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造成部分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质量意识不强,导致部分产品质量不稳定性、可靠性差。

为此,从2012年5月开始,广东省质监局以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构建市场主体治理新体系。自广东省将电梯安全监管“首负责任”引入企业主体责任,扭转了行政监管为主要方式的监管理念和模式,进行了成功的尝试。所形成的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为下一步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落实,将这套制度设计导入质量安全监管领域,构建以落实首负责任为核心的责任追溯体系,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保障,推进质量监管现代化,变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市场主体治理体系取得了经验。

通过引入企业“首负责任”,对电梯安全监管体制进行改革,解决了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由于安全责任链条不清,相互推卸责任,使得电梯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的问题。从试点到推广,落实企业“首负责任”,牢固锁定了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既明确了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关系,也使质监部门实现从管电梯到管“使用管理权者”的转变。

监管模式的改变,实现了“4个变化”。一是通过确立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带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的变化。二是通过引入电梯责任保险机制,分担了政府责任,提高了质监部门处理电梯意外事故的办事效率,带来的社会管理的变化。三是通过开展监管检验,使更多的电梯制造企业直接参与维保服务,规范了市场秩序,带来了电梯维保行业变化。四是通过落实“首负责任”,解决了因电梯运营中的多个主体责任不清、维保环节混乱等困扰质监部门多年的难题,带来质监部门监管理念的深刻变化。

自改革以来,广东省发生的几起电梯事故能够悄然中化解,正是得益于确定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制度,才使得物业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调,将伤者最快速度送到医院救治,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快速到达现场,告知保险公司尽快到现场商谈赔付,使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得到平息。这些变化,进一步弱化了社会认为由政府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的观念,强化了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认知,媒体报道的焦点也从对政府监管部门的“问责”转为对企业主体责任履行的关注。

通过在全国率先对电梯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不仅厘清了行政监管部门监督检验职责与社会法定检验职责,打破了长期以来的旧体制,解决了本属于企业的权力和责任的关系,而且为下一步产品质量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成为可参考和复制的样本。

5.20计量日,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开展酒精检测。

用“发现率”围堵不合格产品

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改革为切入点 探索提升监管效能新路径

长期以来,由于质量监管模式滞后,普遍实施的以行政监管为主的市场监管模式,严重扭曲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供应方和消费者需求方的权责关系,使企业的主体责任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

质量监管方式的创新,既关系着质监局部门工作水平,也关系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因此,必须要有质监工作观念的更新和思想的革新。

2012年6月,广东省质监局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在全国率先对抽查公告表述进行改革,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的公告表述方式,带来了质量监管理念的变化及产品质量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此举,促使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将监督抽查重点放在主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提高了监督抽查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使监督抽查和监管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各地监督抽查和监管的针对性更强、有效性更大、主动性更高。

然而,在以前均以监督抽查合格率来衡量全省产品质量的整体状况,并以合格率的高低衡量产品质量监管成效,在社会上形成了“合格率等同产品整体质量状况”的模糊认识。这种监督理念,虽然在监管措施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因片面追求提升抽查合格率,导致在产品抽查的计划安排、抽样方式、检验项目中滋生了诸如选择性安排抽查计划、抽取样品、规避部分风险性较高的检验项目,失去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合格率到“发现率”,表述的改变,带来了广东监督抽查方式的转变。首先是强化监督抽查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监督抽查不是单纯追求合格率,而是将重点放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然后有目标的去整治,反过来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其次是提高了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监督抽查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监督抽查专项经费更有效使用。同时,提高了地方政府及质监部门查找产品质量问题的主动性和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

从合格率到“发现率”,表述的改变,带来了广东监督抽查监管理念的转变。一是从全覆盖监督抽查转化为重点行业、产品监督抽查,提高了监督抽查的针对性。二是从全行业普遍监督抽查转化为发现区域性质量问题和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提高了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从全项目检验转化为诊断性检测,提高了监督抽查经费的使用效率。

从合格率到“发现率”,带来的监督抽查方式和监管理念的转变,既倒逼监督抽查有效性提升,也使质监部门的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范围更明确,整治问题更精确。目前,广东省质监局通过采用监督抽查“发现率”,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率”超过50%的行业,便视为有成为区域性质量问题的苗头,将向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发出质量警示,推动当地加强对问题产业的整治。

自采用“发现率”的公告表述以来,广东省质监局在监督抽查中,不是单纯追求合格率,而是查找问题和发现问题,凡是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现100%的合格,不但不表扬还要严厉批评,对发现和查找的问题越多不但不批评而且要鼓励,然后有目标的去整治,从而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用先进标准推动“制造基地”向“创造基地”转变

没有先进的标准,就没有先进的制造业,更无法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因此,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是提升产品竞争能力、跨越国际贸易技术门槛的有效办法。

近年来,广东省质监局通过大力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使该省企业制定重要指标高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达44862项,尤其是在电器、电力设备、电线电缆等重点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平均采标率超过了85%,不仅提升了企业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而且实现了重要工业产品主体基本与国际接轨,增强了广东产品国际竞争力。

广东因制造业发达而扬名,而忧患也恰恰在于制造业。尤其是逐步形成的珠三角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筑材料等100多个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勾勒出了广东“制造业城市群”这一最鲜明的特征。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积极“采标”对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显得尤其重要。为此,广东将“采标”工作作为促进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一是在广东省每年1500万元的标准化战略专项财政经费支持下,带动了21个地级以上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超过3亿元,撬动企业标准化研制经费投入超过几十亿元,企业已成为标准研发、制定的主力军,从而加强了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促进了自主创新和技术标准的融合,抢占了产业制高点。

二是2010年5月,广东省质监局选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LED照明、汽车制造等领域10家企业及一批产业集聚区开展先进制造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加速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成果向标准转化。一方面,通过采用先进标准,促进产业链标准体系建立,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带来高效益,推动了产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引导和鼓励企业制定严于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的企业标准,为标准化体系建设树立了新“标杆”,推动了产品质量的提升。

三是广东省质监局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标准化领域的产学研合作中,鼓励地市质监局将标准化工作成效的“事后”奖励与“事前”资助相结合,对企业主导和参与标准化的奖励有“奖”更有“励”,推动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竞争。

四是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化战略中的主体作用,科学布局了一批国际标准项目,通过发布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目录,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重点扶持企业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的TC/SC秘书处工作。与此同时,不断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沟通与交流,通过组织国际标准化高级培训班、IEC国际标准工作组研讨会、邀请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长到广东实地考察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提高了广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影响力。

五是通过采用国际标准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帮助企业了解国外标准和技术发展趋势,使企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达到“采标”要求,促进产业与国际市场接轨。与此同时,根据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不平衡、不能满足企业“采标”状况的需求等问题,各地市在实施标准化战略中,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采标”的政策措施,对推动企业开展“采标”、提高标准技术水平,对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落户广东的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TC/SC/WG)分别达到9个和194个,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分别达1041项和4061项,既扩大了优势产业在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也推动了“制造基地”向“创造基地”转变。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沈洪采写)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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