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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的解读

2016-05-19 08:30: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打造新常态下新标杆的“广东质量”

——关于广东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的解读

每年的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会议,成为经验交流、共商质量协调发展的平台。

广州汽车集团汽车生产线,严格的质量管理,成就企业发展。

□ 本报记者 沈 洪

“十三五”开局之年,注定是广东质量工作的一个关键年份: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在进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阶段,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发布《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质量强省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

这一年,质量强省再进一步部署,为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将质量工作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十三五”开局之年,注定是广东质量工作一个难忘的年份:为确保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

这一年,质量强省活动再深入开展,旨在通过明确目标和落实责任,推动质量工作与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制造强省等深度对接。对质量发展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让人耳目一新。

《决定》作为“十三五”时期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新目标、新内涵、新要求,旨在构建多元共治质量工作的新格局,标志着质量工作正式上升为推动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确保广东顺利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性战略,不仅成为广东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十三五”时期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之一,而且也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常态下新标杆的“广东质量”。

质量工作

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也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旨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

当前,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逐步由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而质量能力的创新,将为提高质量供给水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自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来,去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自“十二五”以来,广东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把质量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带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年年均增长12.5%,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49.5%;实现产业结构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转变,初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

然而,随着土地、劳动力成本等优势的日渐消失,受土地资源、环保资源等要素制约,产业发展遭遇瓶颈期。起步于制造、发达于制造、扬名于制造的广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过去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

如何提高质量供给水平,促进对产业端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成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就是当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此,广东要在“十三五”时期准确把握战略机遇,就必须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就必须把质量供给水平的提高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性位置。

为此,《决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动质量创新,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高层次供给体系建设,大力构建现代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增加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加快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广东速度向广东质量转变、广东产品向广东品牌转变,推动广东省成为全国质量发展的排头兵、质量创新的先行地、质量探索的实验区。

如果把质量工作比喻为一列高速行驶的列车,那么为这列车提供动力的车头,就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理解和高度重视。由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才能确保有效实施,因此,《决定》将质量工作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紧密相扣,将政府履行质量工作总体责任放在了重要位置,旨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质量工作责任,起到了“车头”作用,使质量工作成为市、区政府党政领导“一把手”工程,形成了提升“广东质量”的合力。

首先是要求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其次是认真落实国家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考核范围。有序推进质量违法活动政府治理和部门执法考核工作。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开展年度评价、中期评价、5年终评、专项评价,以及第三方评价,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这表明,广东将切实加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为质量工作的“一把手”工程,从而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质量强省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心中有目标、肩上有担子、身上有压力的质量工作新局面,确保质量强省活动的有效开展。

这一措施,将推动广东省地市将质量指数纳入到对本地区县、区、镇的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有力推动地方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的落实。一方面,带动全省县(区)相继开展质量强县、强区、强业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治理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通过构建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的质量考核办法,促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的落实,整体推进的质量初步形成,建立起“大质量”工作格局的机制,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这说明,自2010、2013年,广东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质量强省的“意见”和“决定”后,再到今年广东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发布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不仅体现的是文件规格的提升,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深化推动和创新推动。其宗旨就是通过质量强省战略,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因素,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质量发展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使城乡社会发展由“速度时代”向“质量时代”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得到了高度重视,谈发展必谈质量、谈改革必谈质量、谈“中国制造”必谈质量、谈食品安全必谈质量,“质量”成为使用率最高的热词之一,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当前,随着人口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张,一些发达地区出现土地资源紧张、环境污染加剧、经济发展乏力的情况,这种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反映出过去城乡发展偏重数量扩张的模式已经进入到一种瓶颈状态,亟须突破。

如果说在过去城乡发展过程中,质量只是作为速度的一种保障,那么基于严峻的现实,未来必须将质量作为城乡发展的基本支撑和根本动力。一方面,质量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基础,追求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拼的就是质量。另一方面,只有在质量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持续和进一步提升。

为此,《决定》“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明确部署了发展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标准品牌等宏观和具体质量工作,将质量强省作为全局性战略问题进行新一轮的谋划与部署。同时,将“大质量”与“供给侧改革”关系的理念渗透到了社会各个层面,使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质是满足大众需求,才能切实实现从“速度时代”向“质量时代”的转变。

一是提升优势传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深入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3年行动计划,支持企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完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完善业务标准规范,提升新业态质量水平。发挥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

二是提升工程质量。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大型骨干企业成立技术联盟,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推动施工工法开发应用,提高工程科技含量,推广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与工程质量保险等现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科技产品技术推荐目录,形成系列开发、规模生产、配套供应的现代建造部品管理体系,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是提升现代服务业质量。建立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制定一批服务质量标准,发挥服务标准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大力发展境内外电子商务,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发展网络经济和分享经济。完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行业竞争力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提升环境质量。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并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立环境监测社会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试点。

因此,《决定》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将把质量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通过质量强省活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带动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式的转型升级,努力实现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

质量提升

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发展从速度依赖型向质量驱动型转变,从要素投入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时,明确提出要“建设质量强国”,这是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建设质量强国”。无独有偶。在两会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推进质量强国和中国品牌建设。这同样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联合发文提出“建设质量强国”。两个首次,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质量的高度重视,也再次将质量强国建设上升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国家战略。

“十二五”期间,广东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取得的成效,正是得益于全要素生产率指标不断提高,已经从低水平的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向更高的水平迈进且成效显著。之所以全要素生产率指标不断提高,其背后是广东通过质量强省战略,带动质量强市、强县、强业、强企活动的深入开展,而核心就是提升质量创新能力。

然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购买力的提升,质量提升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从产业发展来看:广东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率仍然不高,中小企业质量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知名品牌数量和市场竞争力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差距仍然较大。从产品质量性价比看:广东生产的产品并不是供给不足,而是存在着质量不高、不能达到国际水平、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问题,虽然产品市场需求总体不旺,但附加值高、功能齐全、性价比高的产品供不应求,说明市场过剩是相对的,产品质量、性能、品牌竞争力才是关键。从质量工作完善机制看:大质量工作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各部门整体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共建共管的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国家对质量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改革任务,虽然在某些改革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但大多数领域还处在探索阶段,有些改革项目还没有破题。

为此,《决定》紧紧围绕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紧紧抓住全要素生产率已成质量与效益发展的关键性的核心要素,从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等问题人手,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杆,提高标准水平,倒逼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一是将质量创新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决定》提出通过质量创新促进经济的内生增长,一方面,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从简单的要素数量的投入,转向对要素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制造从速度依赖型向质量驱动型转变,从要素投入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二是将质量提升工程,作为改善质量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决定》针对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则通过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对照国际标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出针对一些产业质量不高的情况,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等全员质量活动,以此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突出标准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促进质量上转型升级,使“广东制造”从量向质跨越。《决定》提出加快健全先进标准体系,制定全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路线图;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探索实施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鉴证制度;推进广东标准国际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大力推进国际标准的培育和孵化,加强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比对、评估和转化。

四是将夯实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和知识产权基础。《决定》提出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组建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第三方公正地位、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增强企业和产业发展动力,为政府质量监管和产业健康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五是将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升产业集群、区域质量素质,促进质量综合效能的提升。《决定》提出从企业、产业、区域等3个层面部署品牌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实施“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提出构建区域认证制度,形成市场与社会公认的区域综合品牌,推动粤港优质名牌产品互认。

从上述5个方面的“措施供给”看,广东为实现制造业“从大到强”的转变,《决定》紧扣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市场竞争等与质量的密切关系,明确了具体措施和思路,即体现了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要向以质量效益转型,又明确了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向。

质量监管

落实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责任,构建现代质量治理监管体系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迈向深水区,广东省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阶段,在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发挥政府、市场“两个作用”中还存在诸多弊端。首先是质量监管模式滞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组织,监管部门与企业的关系还未理顺,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政府与市场在质量领域的边界与关系未明晰。其次是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使企业的主体责任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造成部分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质量意识不强,导致部分产品质量不稳定性、可靠性差。

通过前两年的质量强省活动,广东在谋划全省质量工作中,加快了建立现代市场主体治理体系,落实企业质量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发展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并取得成功经验。

首先是以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构建市场主体治理新体系。自广东省将电梯安全监管“首负责任”引入企业主体责任,所形成的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为下一步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落实,将这套制度设计导入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变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市场主体治理体系取得了经验。

其次是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改革为突破口,探索质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新路径。自广东省质监局在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取代以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公告表述方式后,明确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位,使其回归查找和解决质量问题的本质,不仅带来了质量监管理念的变化,也带来产品质量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使质量监管工作走上更加科学的方向。

再是通过设立省政府质量奖,为名牌战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带动作用下,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认识到,实施名牌战略,与质量强省、强市相结合,完善了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励体系,形成质量阶梯发展格局。

根据上述改革取得的经验,如何进一步全面建立起广东现代质量监管治理体系,改变现有的以行政监管为主的市场监管模式,从而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处于被动、从属的市场主体责任地位,形成多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此,《决定》以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为突破口,通过推动质量强省建设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质量合作的质量提升格局。

一是构建现代监管体系,提高质量治理能力。在《决定》中,明确提出大力构建现代监管体系的指导思想,并将有关理念和举措进行深化。《决定》提出将与消费者构成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明确为首负责任者,构建以落实首负责任为核心的责任追溯体系;强化消费者质量侵权损害赔偿,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质量监督体系;加强质量安全多元救济,鼓励和引导承担质量安全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和执法部门购买责任保险等。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形成质量共治的强大合力和叠加效应。为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格局,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活动,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一方面,提出积极推动社会第三方质量服务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中介力量为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提出构建质量文化体系,大力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鼓励提炼并践行城市质量精神,推动企业打造各具特色的质量文化,逐步建立体现广东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

通过质量强省战略,形成质量振兴的合力,成为加快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加速器。

通过质量强省战略,将给“广东质量”带来深刻变化,成为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驱动力。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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