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保安全
吉林省质监局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监察
本报讯 (赵喜语 苏 锰)近期,河北、河南发生两起大型游乐设施相关事故。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日前,吉林省质监局转发了该文件,并决定自4月初至11月底,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监察,要求该省各地进一步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
该局要求吉林省各市州质监局要加强对庙会等活动中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管工作,一是明确庙会等活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知当地政府明确庙会等活动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落实属地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对活动中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管部门应当监督主办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备检验和使用登记等,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各地质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庙会等活动监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庙会等活动相关信息;经核实活动中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要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备检验和使用登记的,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实存在无证制造、未经检验和使用登记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坚决打击,严肃查处。
吉林省质监局要求该省各市州质监局把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要结合吉林省大型游乐设施运行的特点,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首先监督场地提供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场地提供单位应当与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个体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活动的,由场地提供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履行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其次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持证上岗。按照现场监督检查规则,严格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特别要督促使用单位配备必要的持证作业人员。再次强化重点时段监督检查。结合工作计划,加强“五一”“六一”“暑期”“十一”及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以及重大活动前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应急演练,保障游客高峰期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吉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该省各市州质监局要加强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状况,主动协调旅游、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挥旅游、住建等部门行业管理作用,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中形成多元共治、综合治理的新格局,以保障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安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