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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批准发布

2016-04-06 08:52: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批准发布

再加工纤维生产不再无标可依

    □ 本报记者  杨  蕾

    日前,记者从中国纤维检验局(以下简称中纤局)获悉,国家标准GB/T32479-2016《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已经获批发布,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制定实施,填补了国内再加工纤维生产、监督无标可依的空白,对于响应合理利用资源、规范指导再加工纤维的生产加工,提高再加工纤维质量监控程度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综合利用率不足10%

   据悉,全球每年废弃的纺织品高达3000多万吨,其中大部分被直接掩埋或焚烧,仅有很少一部分被回收利用,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如何更妥善地利用好数量如此庞大的废旧纺织品,成为各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该标准编写组对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利用废弃纺织品的情况进行了大量研究。德国从2000年左右开始尝试回收废旧地毯,近年来每年被丢弃的废旧纺织服装有190万吨,其中近80万吨(约42%)的废旧纺织服装被回收再利用;英国每年被丢弃的废旧纺织服装有110万吨,其中近30万吨(约27%)的废旧纺织服装被回收再利用。

   虽然我国是纺织大国、穿衣大国和棉纤维进口大国,但2011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废旧纺织品的综合利用率却不足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据估算,如果我国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率达到60%,每年就可节约原油1880万吨,节约耕地109万公顷,占全年棉花耕地面积的近一半,将会极大地减少我国纺织原料对外依存度。

    我国急需再加工纤维安全标准

   通过调研,标准编写组发现,再加工纤维加工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河南、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等地。在调研的1485家企业中,原料处理经过洗涤、消毒的企业占5%,采用人工初加工的企业占35%,采用机械初加工的企业占65%。产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不洁净、有异味和无标识等方面。

   从调研情况来看,再加工纤维行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无照生产、劳保缺乏、管理较差、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如不彻底治理,必将影响再加工纤维产业良性发展。

   事实上,再加工纤维的用途非常广泛。可用于纺制织造服装面料用的纱线、织造生产地毯/垫或者家用纺织品、制作工农业防寒被/防寒毡、织造无纺毡/垫、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中的加固纤维等。但如何更安全规范地利用好这些再加工纤维,我国一直没有建立再加工纤维及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标准缺失、企业无标生产、检验机构无标可依、监管部门缺乏技术数据支持等现实问题。

    规定了4项安全技术指标

   据标准编写组介绍,标准规定了再加工纤维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检验、判定规则和标识等,适用于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再加工纤维。再加工纤维的定义为:以纤维下脚、纤维制品及其下脚为原料,经开松等方式加工而形成的纤维。

   经过试验验证,标准确定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包括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异味、pH值和游离余氯含量4项指标。

   根据最终用途不同,标准将再加工纤维分为两类:I类再加工纤维主要应用在对卫生条件要求较高的最终产品上;II类再加工纤维主要应用在对卫生条件要求相对低一些的最终产品上。针对不同类别的再加工纤维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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