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喜语)日前,为提高全社会法制计量意识,督促新闻、出版、电视领域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规定,更好贯彻实施《计量法》,做好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工作,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吉林省质监局和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在该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对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今年1月初,吉林省质监局和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就联合下发了通知,制定了联合监督检查方案。方案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原则和检查时间安排等进行了详细具体说明和安排。受检的单位主要为省内新闻、出版和电视机构,抽查对象包括报纸、科技图书、教科书、电视新闻报道、电视广告5类。
据了解,此次活动分为自查阶段、抽查阶段和总结阶段进行,将于4月末结束。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