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形成合力
晒问题 找对策 出成效
□ 本报记者 王 梅
陕西省质监局的一份《关于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促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得到了该省4位省长的高度关注。春节前夕,在这份《报告》上,省长娄勤俭作出了批示;常务副省长姚引良、副省长姜峰分别进行了圈阅;主管副省长王莉霞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将此件印发至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省督察室加强督查,省质监局加强安全监管。”
《报告》何以引起4位省领导的重视?据悉,《报告》的内容是,根据2015年1月陕西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来自13个市(区)的督查总体情况。在《报告》中,不仅有《意见》出台后各地落实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还提出了10条明确具体建议。
《意见》从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和执法检查、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3个方面提出了意见。首次从省政府层面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提出适当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中的考核权重力度,同时对重点任务的推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对重特大事故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调查处理;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专项资金范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专职安监员工作职责。
出台《意见》,是为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之后,省政府专门召开责任落实到市、县(区)政府的电视电话会议,包括省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也都悉数参加。
为了了解《意见》究竟执行得如何?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省政府督察室下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项督促检查的通知》,由省质监局牵头,省政府督察室、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等部门参加,组成6个督查小组,于去年11月23日至12月12日,分别赴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报告》中特别提到,在落实政府履行好监管责任方面,“咸阳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直接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到了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并定期将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向市质监局反馈,由于咸阳市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形成合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督查不仅是为了发现好的做法,更重要的是发现问题、督促改进。记者注意到,在提到“由于落实《意见》的机制未能有效建立、运行,落实效果欠佳”时,《报告》列举了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其中明确指出“因缺乏有力的政府协调机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遇到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时,只能由质监部门进行被动地多方沟通,致使工作结果难以达到预期成效。”
发现问题,就要解决。《报告》提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10条建议,包括“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质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明确该机制的工作任务,保证有效运行的制度,评价工作成效的方法、措施等。”“把咸阳市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做法向全省推广,发挥其成功经验的示范作用。对落实《意见》不力的市级政府,要求借鉴咸阳、渭南等做法尽快落实。”等。
该《报告》春节前已经下发至陕西各地市(区),各地政府正在针对问题制定解决的办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