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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建议尽快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

2016-03-10 09:04: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何 可)儿童面粉、儿童酱油、儿童榨菜……随着食品安全越来越受重视,打着“亲情牌”的各种“儿童专用”食品逐渐走红。但这些“儿童食品”究竟可不可信呢?全国政协委员彭静今年的提案就是围绕这个话题所展开的。

   “市场上标榜的儿童食品与普通食品差别并不大。”经过前期的大量调研,彭静了解到,目前我国针对儿童食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较为有限,现有关于儿童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对象都在3周岁以下,对于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还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有明确的儿童食品概念。所以,目前市场上很多标榜着“儿童专用”的食品大都有名无实。

   日前,彭静正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儿童食品安全》的提案。在提案中,她建议,相关部门要尽快对现行的儿童食品标准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采用不同的标准,量身定做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特别是严格限制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剂量,杜绝儿童食品中农药残留,抗生素、激素、重金属含量超标。通过制定和实施更加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质量安全、营养均衡的儿童食品。

   “一些儿童食品厂家,为了刺激儿童的消费欲望,在生产中还人为添加大量的人工合成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彭静表示,特别是在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时候,通常是以60公斤成人为标准制定的,而儿童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排解能力差,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摄入添加剂,将给儿童健康带来风险。

   彭静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履行提示义务。除明确标注食品配料表、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外,如果生产的食品主要针对儿童,还应通过标签说明是否含有添加剂,添加剂的剂量及安全等级。最好按每公斤体重标注每天推荐食用限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无论对儿童食品安全实施多严格的监管都不为过。”彭静建议,通过重罚来警示儿童食品安全犯罪。对违反儿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按上限实施严惩,使那些不良食品企业和个人不敢冒违法的风险。相关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的有效机制,将联合执法贯穿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市场流通、重点查处的全过程。《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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