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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质监局查处一起不合格柴油机重大案件

2016-03-03 10:01: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抽丝剥笋办铁案

   山东青岛市质监局查处一起不合格柴油机重大案件

    □ 本报记者  朱文达

   “青岛某日资发动机公司为谋私利在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放宽烟度指标,将上千台不合格发动机违法放行。”2015年4月中旬,一份举报信引起了山东青岛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的重视,举报人同时还提供了一张日文版的内部会议记录,上面记载了相关会议内容。

   从举报材料上看,该公司确有违法嫌疑,但材料中涉及的“烟度指标”等术语,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包括执法人员在内也是知之甚少。经过查阅咨询,执法人员了解到,“烟度”和“黑烟”有些关联,是内燃机重要的环保指标,关系到环境安全和人身健康。柴油机正常排出的烟色是无色的,若柴油得不到空气的充分混合,燃烧不完全,则可能出现冒黑烟的情况。

   对此,青岛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召开10余次专题研讨会,一方面全面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做到有底有数,另一方面对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判,制定了严密的行动方案。2015年4月27日,执法人员对该日资发动机公司进行检查并抽取柴油机送检验机构检验,经山东省内燃机产品质检站首检和国家内燃机质检中心复检,确认该公司2014年9月生产的柴油机排气烟度指标不合格,至此案件突破口打开,执法人员开始对涉案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会议上确实提起过‘放宽烟度指标’这一对策,但经过评估之后公司并未实施,这一定是个误会。”在与执法人员的初次交锋中,日方高管断然否认实施了违法行为,并派出技术人员再三辩解。

   执法人员并没有被这些辩解所迷惑,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在办公室提取企业标准、企业产品抽查检验方案、月度质量分析报,另一路在车间工段办公室寻找原始记录和日报表。最终在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日方高管开始主动交待违法经过:“为应对不良品率大幅提升,公司2014年9月至11月决定调整烟度指标接受上限,将1320r/min的烟度指标从≤4.5放宽到≤5,2014年12月起停止该项措施。”日方高管表示,该措施实施时间很短,没想到会被查处。另外2015年1月至4月间该公司工人为降低成品返修率,调整烟度指标接受上限且未如实填写试车原始记录,导致不合格的柴油机被销售。

   本案至此,执法人员虽已掌握了一些证据和线索,但如何将整个违法行为调查清楚,成为摆在执法人员面前的一个棘手问题。“该案时间跨度长,产品基数大,相关原始记录档案就占了一个房间,仅靠执法人员很难有效完成,还是要争取企业的积极配合。”该局相关负责人说,执法人员反复向企业进行法律教育,终于使对方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派出10位操作工人配合执法人员清点。经过4天不间断的工作,最终在数万台机器里成功将1658余台问题机器精准筛出,货值金额589.0191万元。另外,该公司还立即联系日本总部研究制定了更换油泵、油嘴的召回方案,2015年10月通知全部经销商和三包服务基地展开召回,最终有897台发动机被顺利召回并妥善维修。

   “为将该案办成铁案,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按全过程记录要求,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赴省内及外省多处经销企业追查涉案物品,行程数千公里;调查多名关键证人并制作多份调查笔录,形成了由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组成的严密证据链条。”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强大的执法态势下,该公司董事长主动到青岛市质监局承认违法行为。最终,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收了未出厂的产品,对该公司处货值金额2.5倍罚款共计1472万余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该公司接到处罚决定书后无异议,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目前罚没款物已全部收缴入库,青岛市质监局也未收到一起针对该公司产品的投诉。该案是该局自建局以来办理的首起罚款数超千万元的案件。

   “这次查处某日本独资发动机生产公司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柴油机一案,是在质检总局和山东省质监局的部署下,我局深入开展以发动机为重点的汽配‘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整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工作的硕果。‘利剑’行动真正打出了青岛声势。”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局长李宗卫表示,此案的成功查办,展现了质监执法人员政治过硬、执法公正、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风采。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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