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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办医”还须预防私医乱象

2016-02-25 08:5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 刘 鹏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提出新疆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规模,鼓励社会力量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医疗服务领域,优先支持创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据新疆网)

   “社会办医”中,除了相关公益机构做投资主体,民间资本、企业单位甚至个人投资设立的医疗机构,其多数不大可能不以营利为目的。甚至绝大多数私立医院,其都是有营利这个经营目的的。因此,一些“社会办医”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私营、私立医院等,其存在着一系列的乱象。

   拿此前一些地方已经被曝光的情况看,类似乱象比如:看病贵、乱用药,甚至乱用激素等;比如请医托设局,欺骗患者;比如过度检查,过度开药;比如威胁恐吓患者,手术做到一半加价等等。

   那么在鼓励“社会办医”的情况下,我们显然还有必要提前做好相关制度设计,提前预防一些社会医疗机构特别是私立医院可能会出现的乱象。比如其一,相关主管部门,有必要加大管理与检查力度,畅通患者投诉与举报等途径,加大打击诱导消费、违规违法医疗行为等。

   比如其二,要坚持以公立医院为主建设医疗体系原则,让医疗卫生工作保持公益化,通过对公立医疗的改革和完善,促使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化、健康化、公益化运营,从侧面引导与督促社会医疗机构规范化经营,避免私立医疗等犯“病”。

   在我国,医疗供给远远跟不上医疗需求。单靠政府和国家设立公立、公益医疗机构等的办法,不仅杯水车薪,而且也解不了“近渴”。因此,放开医疗机构等开办权限,鼓励“社会办医”就成了完善医疗体系的必由之路。但放权有时候难免会出现乱象,对此,我们还须提早介入、提前预防,需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管理以防范,同时也需要利用市场规律与力量,让“社会办医”沿着服务于群众、服务于患者,增强国家医疗力量和水平的方向健康发展。《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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