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老百姓可以安居乐业。这里面,“安居”二字尤为关键。如果连一处能够安全栖身的住所都没有,其他生活追求就无从谈起。令人遗憾的是,如今我们虽然没有了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慨叹,却也常常为厦之“安”而忧虑。
近日重庆发生了一起坠楼事故,成为“安”居问题的注脚。1月23日,重庆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在自家阳台上靠着护栏赏雪时,突然栏杆断裂,女子与栏杆一同从24楼坠落后不幸身亡。警方实地勘察后确认,栏杆严重锈蚀,难以承受女子身体靠压后断裂,是坠亡的主要原因。据悉,该居民小区交房至今刚满10年。这么“年轻”的楼,阳台栏杆竟然锈蚀到不堪一靠,实在令人惊讶。
事实上,楼房阳台栏杆暴露出来的建材质量问题,只是“安”居问题的冰山一角,其他更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还有很多,这可以从近些年不断曝出的“楼歪歪”“楼脆脆”“楼裂裂”等安全事件中看出来。人们常说建筑是“百年大计”,然而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寿命只有30年左右。这就意味着,最初伴随着改革开放“长”起来的那批建筑物,现在已经进入到老年期。体弱多病的它们,成了建筑质量安全事件的多发群体。可以断言,只要寿命只有30年左右的建筑物还在被制造,起泡、开裂等小问题及“脆脆”“歪歪”“裂裂”,甚至像栏杆断裂致人伤亡的大问题就会不断暴露出来。
中国的建筑为何如此短命,并由此常常害命呢?建筑界普遍认为,这是中国快速城市化的一个结果,同时也与规划设计、建筑质量等因素有关。随着城市规模扩张,人口大量迁移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按照旧标准修建的不少房屋在功能和设计上已难以适应居民不断提高的新要求,只好拆旧建新,在有限的土地上尽可能增加容纳量、增强舒适性。
萝卜快了不洗泥。城市建设过快,建筑工程质量也就很难保障。最重要的是,“拆旧建新”的发展思路存在一种致命的逻辑错误:把“建新”当成“折旧”的理由,这会导致“随意而合理”地剥夺建筑生命(为一个目的而建,却在不久后因另一目的而拆的短命建筑)的恶劣后果。其更严重的伴生恶果,是导致建筑整体质量的下降。这其中的逻辑很简单:既然任何建筑都有可能在30年左右被“合理”拆除,那么把它们造得那么好、那么坚固有什么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脆脆”“歪歪”“裂裂”大量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快”成为一种建筑工程常态,“不洗泥”的不良影响还会向建材市场传导。想想看,既然建筑物只有30年左右的寿命,那就没有必要使用更长寿命和更好质量的建材了。于是,有些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也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常常以各种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标准,在工程上使用低质量甚至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然而,建筑学常识告诉我们,使用劣质钢筋,其物理力学性能不良,会导致钢筋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或脆性破坏;使用低劣砂石骨料,其中的活性氧化硅会导致碱骨料反应使混凝土产生裂缝;使用劣质水泥,其安定性不良会造成混凝土爆裂……这并非只是文字表述,而是实实在在已经不断发生的事。可以推断,此次重庆发生的事故,就是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
安居之“安”,以质量保证,这是不言而喻的。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根除建筑“快”病。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要立足现实,统筹兼顾历史和未来之需,科学制定城市的总体规划,坚决杜绝规划制定和执行的随意性。当然,要保证建筑质量,还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用料和工程设计监理监督,对违规制造建筑短命事件及因建筑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