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质检总局对儿童用品集中组织执法检查

2015-04-14 08:43: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何可)近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下发《关于对涉嫌存在质量违法问题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组织天津、江苏、浙江等8省(市)质监局于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集中组织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儿童用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儿童用品作为重要的日常消费品,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历来都是质检总局监管的重点。从2012年开始,质检总局连续3年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儿童用品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近期收到有关单位暗访发现儿童用品生产加工企业涉嫌质量违法的线索,其中部分线索涉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为保障儿童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用品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执法督查司要求天津、江苏、浙江等8省(市)质监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针对儿童用品质量违法特点,在查办案件上下功夫,把查处大要案作为主攻方向,争取办大案、办铁案,持续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

   《通知》强调,要将严厉打击质量违法与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该吊证的吊证;该召回的要监督生产企业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等要求和程序实施召回;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为确保此次集中行动取得实效,执法督查司还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部署,搞好违法线索摸排,强化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联动,严格落实层级督查督办和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