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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开选调3名总局机关工作人员

2013-09-30 08:28: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质检总局面向社会和质检系统公开选调3名总局机关工作人员

    本报讯 (袁  震  记者王 媛)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质检系统和北京市所属党政机关,以及在京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为质检总局机关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

   本次选调的职位为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正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从事政策研究和综合文字材料草拟。

   本次选调本着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北京市的报名人员应为北京市所属党政机关、在京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面向地方的应为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监局,认监委、标准委,各直属挂靠单位所属干部。

   选调具体要求有:(一)处级以下职务公务员身份人员。(二)非公务员身份人员,若为单位行政管理人员,需为处级职务,并具备累计工作年限(大学本科毕业的应在1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在8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在5年以上);若为专业技术人员,需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四)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或合格以上,并在上述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扎实的政策研究能力和综合文字功底。在国家公开出版物(具有国家正式出版刊号的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两篇以上。(五)户籍在北京市西城、东城、海淀、朝阳、丰台、石景山区范围内。面向地方的不限制户籍所在地。(六)身体健康且年龄为40岁以下(上述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现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处级职务的年龄为40岁以下;科级职务的年龄为35岁以下,若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可为40岁以下。

   本次选调分笔试、面试、考察等阶段。侧重考测政治理论能力、文字概括能力、起草综合性文稿能力和研究分析能力。按笔试分数排名(含质检系统入围人员)的前16名进入面试阶段。最后的总分由笔试分、面试分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总分50%(总分前8名进入考察阶段)。经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最终选调人员。

   报名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3日12时止。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将填写好的国家质检总局公开选调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工作通知栏下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交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传真至国家质检总局(010)82260230。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官网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今年10月下旬进行的笔试。笔试后的面试,将在北京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报名人员。依据国家公务员有关管理规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前8名考生进行考察。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选调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局党组研究,提出选调入围人员,在国家质检总局外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经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质检总局指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一旦发现任何信息作假、虚报,将取消应试者资格。同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参选人员,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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