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力助推农机制造转型升级
——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拖董事长赵剡水
张智磊 □ 本报记者 孙中杰
“农机企业转型升级已经刻不容缓。”针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次聚焦三农,并提出一系列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创新举措,来自农业装备制造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拖董事长赵剡水表示,农业装备对发展现代农业非常关键,近年来我国农业装备制造发展迅速,但距离发达国家尚有很大差距,农业装备制造企业需要加快创新,以企业的转型升级,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
赵剡水代表提出了3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加大对农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农机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加快自主创新。赵剡水说,为扶持农机行业持续发展,国家对农机产品实施按13%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在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机企业普遍感到未能充分享受到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
我国农民购买力较低,造成我国农机产品利润水平普遍较低。行业统计数据显示,拖拉机行业毛利率水平仅为13%左右,综合边际利润率在20%以下,最终导致农机企业最终形成增值税留抵。这相当于企业采购物资多支付的进项税资金没有得到补偿。以我国农机行业的重点企业中国一拖为例,增值税留抵额已经由2007年的约3000万元上升至2012年的近3亿元,占用了大量流动资金,增加了财务费用,提高了运营成本,实际降低了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为此,赵剡水代表建议对农机企业增值税进项税留抵出台退税政策,按月或者季度定期对农机企业的留抵税款以财政返还的形式拨给企业,或者在销售时退还企业,以缓解企业发展的资金压力,也能使农机企业真正享受国家对农机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将税收调控引导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调整、细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企业进行产品升级,促进产业提升。赵剡水说,今年是我国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的第10个年头。自2004年我国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大中型拖拉机产销量由9万余台猛增到42万余台,全国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从2004年的34.3%增长到2011年的54.8%。赵剡水代表认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向在发动机、传动系、液压悬挂、机电液一体化,人机工程、电子操纵监控等技术领域有突破的产品倾斜,向节能、环保和安全性、可靠性指标突出的产品倾斜。
赵剡水还建议实行农机购置分级补贴政策。对农机产品按照节能减排、技术先进性、技术改造投入等指标进行分级管理,分别享有不同的补贴金额。鼓励用户使用节能环保、技术适用先进、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以此促进我国农机行业的产品升级、产业提升。
三是参考国际惯例,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设限制性条款,为打造我国自主研发的农机高端技术平台留出市场空间。赵剡水说,近年来,在国家逐年加大涉农产业投入力度的政策刺激下,国内涉农产业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但广阔的市场空间,良好的政策环境,也吸引了众多国际巨头抢滩中国市场。
赵剡水认为,我国农机购置补贴使用的是国家财政资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应视同为政府采购。无论是按世界各国的惯例,还是根据WTO的相关原则,我国都可以在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比照政府采购项目设定准入条件。
他还建议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对国产优质名牌产品累加补贴,对民族品牌农机企业自主研发的动力换挡拖拉机等可替代进口的高端产品,也应加大补贴力度。《中国质量报》